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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财政局出台《“纠正四风 整治陋习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 |
发布时间:2017-12-22 |
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“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”重要批示精神,认真履行防止“四风”反弹主责部门职责,区财政局按照《海陵区“纠正四风 整治陋习”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》,出台《区财政局“纠正四风 整治陋习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。 实施方案紧扣“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”,重点围绕“三公”经费使用、公务(商务)接待、津补贴发放、工会经费使用、扶贫领域、“三资”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治。按照整治内容,明确了专项行动的路线图、时间表和责任人,挂图作战、一一对照、稳步推进,确保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、使用更加有效、管理更加规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