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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责任担当 做“四铁”型纪检监察人

发布时间:2016-03-29

  中央出台的新《准则》《条例》,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,《准则》坚持正面倡导,强调“立德”,告诉广大党员“要”做什么、“该”做什么。《条例》开列负面清单,强调“立规”,告诉广大党员“不要”做什么,“不该”做什么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,要先学一步、深学一层,坚持“高线”,严守“底线”,牢记自身职责使命,争做“坚定铁一般信仰、落实铁一般措施、强化铁一般担当、锻造铁一般作风”的执纪铁军。

 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,自觉做信仰纪律的表率。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,是全体党员的底线,也是每一个党员的行为准则。当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视纪律规矩为“稻草人”,肆无忌惮胡作非为,有的对人对己手握两把戒尺,把制度当作“橡皮泥”,有的阳奉阴违,守着规矩不干事,抛开规矩就胡来,其根源在于没有树立党规党纪意识,缺乏对纪律的信仰,把自己凌驾于纪律和规矩之上。俗话说,“举头三尺有神明”。只有戒尺在前,芒刺在背,做事才能有所顾忌,行动才能不忘法纪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章为行动指南,深入学习党纪条规,将党纪条规了然于心、烂熟于胸,做政治上的“明白人”。正确认识责任和担当,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纪。在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,自己要明白哪些事不能做,哪些话不能说,哪些要请示,哪些要报告,哪些要坚决贯彻执行,哪些要坚决抵制。将纪律和规矩作为职责履行的内在自觉和行动标准,作为悬在头上的“达摩克利斯之剑,始终保持普通人的质朴本身,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,决不能因为自己是监督者而放松要求,探照灯只照别人,自己却“灯下黑”。“破法者”无不从“破纪”开始,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依章而行,循规蹈矩,不闯“红灯”。

 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,自觉做遵守纪律的标杆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,把纪律和规矩摆在最重要的位置,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,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,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。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,“执纪者必先守纪,律人者必先自律”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“廉洁保险箱”,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“腐败免疫力”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的神圣职责,更应率先垂范,维护党纪尊严。要求别人做到的,自己要首先做到;要求别人不做的,自己坚决不做。在纪律面前经得起考验,耐得住寂寞,无怨无悔,坚韧执著。干净是为官做人的底线,更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。离开干净,就丧失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资格。在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,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屹立潮头不退缩,正气凛然,不辱使命。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,纪检监察干部要想挺起腰杆、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,应当做到“四个有戒”:做人有戒,坚决守住党纪、法规、道德底线,始终保持一名党员的人格操守;交友有戒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做到交往有原则、有底线、有规矩;小节有戒,在工作和生活细节上严于律己;生活有戒,正确对待利益得失,干干净净干事,实实在在做人,清清白白为官。

 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,自觉做守护纪律的卫士。不论“大事”还是“小事”,都要用心用力,敢抓善管。按照“四种形态”要求,敢抓要抓住关键时,善管要管在平常日,抓早抓小抓苗头,发现问题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。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,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,就要使出维护纪律的果敢手段,使党员干部受到警醒、警示、警戒。严明纪律和规矩,就要加强纪律审查,注重把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政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。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以纪律的无处不严来实现监督的无处不在,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同时要深入整治“四风”,努力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,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,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。强化监督责任,始终把政治纪律规矩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首要任务,牵住“牛鼻子”、高悬“牛鞭子“。明确监督重点,严抓真管、严治真纠。突出监督成效,做到全方位、无盲区。强化执纪担当,敢于纠治不守纪律、规矩的问题,在纪律和规矩面前“零容忍”,敢于做得罪人的“专业户”,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“一把手”这个“关键少数”要敢于从严监管,勇于亮剑,多维度锻造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