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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明纪律规矩戒尺 实践运用“四种形态”

发布时间:2016-04-01

吴桂军

  “坚挺纪律规矩、强化责任担当”,要求把党规党纪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、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。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,主动聚焦主业主责,切实转变执纪思维方式,准确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,以严明的纪律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

  在思想上“紧绳子”,做到心中知敬畏。“为官之义在于明法”,只有守纪律、讲规矩才能不出事。新修订的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既是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规范,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。学习贯彻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要真正学深悟透,融会贯通,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,绝不能囫囵吞枣、只嚼不咽,消化不良。党规党纪不是“橡皮泥”、“稻草人”,不能只写在纸上、贴在墙上、说在嘴上。要深入学习法规原文,领会其中深意,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,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要将学习成果运用于实际工作,严格按照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办事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就必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个党员心上,强化自我修炼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塑造,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,做到守纪律、讲规矩、知敬畏、存戒惧。

  在监督上“瞪大眼”,做到眼中不揉沙。要树立纪在法前理念,由“查违法”向“盯违纪”转变,摒弃“违纪只是小节,违法才去处理”的思维惯性,把《准则》道德要求和《条例》纪律规定作为对照衡量的标准,瞪大眼睛,发现问题,用纪律戒尺要求衡量线索处置、问题初核、立案调查、执纪审查等环节,使纪律和规矩起到常态约束、强力震慑的作用。坚持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,采取明察暗访、进驻查账等方式,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滥发奖金福利、公款送礼、公款旅游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,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,形成有力震慑,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。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,转变只盯“大案要案、以案论功”的政绩观,从小官、小钱、小事入手,用好纪律规矩这把戒尺,对违纪行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,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,动辄则咎。要树立从严执纪理念,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突出查处虚报冒领、截留挪用、贪污私分、滞留套取民生资金等行为,发现多少、查处多少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,扩大惩处震慑效果,使“四种形态”的要求在纪律审查中得到贯彻落实。

在履职上“增压力”,做到肩上有担子。要回归纪委本职,突出执纪特色,紧握管党治党戒尺,念好“常、早、快、严”四字经,以亮剑精神严明纪律规矩,把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常态化,治病树、拔烂树、护森林。在抓“常”上下功夫。增加监督频率,延伸监督触角,经常打听“张家长、李家短”,让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到监督的“存在感”,感到监督就在自己身边,强化不敢、知止的紧迫感。在抓“早”上下功夫。加强制度建设,织紧制度笼子,在严格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,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,健全程序性、保障性规定,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,同时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教育,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。突出问题导向,及时主动出击,认真分析研判本系统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发展态势,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,及早进行查处和整治,防止问题滋长蔓延。在抓“快”上下功夫。以违纪问题为重点,及时进行调查处理,该处分的予以处分,该作职务调整的予以职务调整,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,做到快查快结。在抓“严”上下功夫。既严格执纪,“老虎”“苍蝇”一起打,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“高压线”。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;又严格问责,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,对落实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,严格进行责任追究,通过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落实,让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识到有责不问就会成为被问责的对象。